张晓倦律师亲办案例
交通肇事逃逸要判决多久?
来源:张晓倦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12-26
浏览量:798

基本案情:

2012年**,被告人无证驾驶一辆车牌为**的轻型货车沿东莞市**方向行驶。当该车辆行驶至**路段时,被告人驾驶的车辆从后撞上前方同方向由被害人骑乘的自行车,造成被害人倒地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 效死亡的交通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被告人驾车逃离现场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被告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被害人不负事故责任。2018年**上午,公安机关在**一出租屋内,将被告人抓获归案。


法院判决:

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。


律师观点:

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,需要证明逃逸行为为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。一般需从事故发生时间到报警时间或抢救时间之间的时间间隔;死亡的原因;相关鉴定意见;被告人逃逸的主观态度等来综合考量。如无法证实二者之间具备困果关系,一般仅按普通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在7年以内予以量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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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张晓倦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1*********2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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